一、入园条件:
1、入园企业(机构或企业)必须符合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的产业导向,与园区的专业特色相契合,应具有较好的商品化、产业化前景。师生创办的科技型企业(含设计、咨询、服务类企业)、以产学研合作项目为研发主体的企业、文化创意类企业优先入驻大学科技园。
2、入园企业须经学校二级分院推荐,学校批准,开发区经发局审核备案,从业人员中须有30% 以上的科技人员,项目的发起人或合作人必须是学校教师、学生或毕业四年内的学生。
3、入园企业必须是在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注册登记;
4、拥有合法的专利、科研成果或专有技术,或使用授权证明。
5、孵化企业的注册资金原则上在30万元以上(学生除外),孵化时间不超过三年。
二、入园申请:
1、申请进入科技园的企业(项目)准备相关证明材料到科技园管理办公室进行登记,办公室对符合入园条件的企业(项目)准予登记。入园企业(项目)需提交下列资料:
入驻申请表;
项目可行性报告(必须详细);
企业三年发展规划;
企业人员登记表;
创业者的身份证、专业技术职称、学历证明等复印件,企业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等;
科技成果、专利、发明项目的证明复印件,或使用授权证明;
原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国税、地税)、验资报告、代码证等复印件。(此条针对迁入企业)
2、科技园管理办公室组织专家对提出申请的企业(项目)以及人员进行评估和审定。对符合条件的批准入园,发给《企业入驻批准书》。
三、注册登记:
经批准入驻园区的企业,按程序办理下列注册手续:
1、 企业经办人先到工商局申请企业的名称,领取工商局颁发的《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2、 与园区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3、 凭《房屋租赁合同》及其它企业注册登记所需材料,到工商、税务、社保等部门办理企业登记注册及其它相关手续;
四、入园手续:
1、企业办理好的营业执照、代码证、税务登记证、验资报告、公司章程、股东身份证〔有参股企业的请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等复印件各一份,交科技园管理办公室备案。
2、与园区签订《企业孵化合同》;
3、与园区签订《治安综合治理责任书》和《消防安全目标管理责任书》;
4、缴纳房屋租赁、物业管理费及其他相关费用后领取场地钥匙,正式入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