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浙江省科技型中小企业认定工作已启动,现将相关通知转发给你们,请按要求做好申报工作,并在申报截止规定时间前完成申报等相关事宜。具体通知如下:
1.在钱塘区登记注册成立一年以上,产权明晰,实行独立核算、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经济实体。
2.拥有自主知识产权、专有技术或先进知识,包括:专利(申请或授权)、标准、商标、经认定的科技成果和其他专有技术,并具有基于自主知识产权、专有技术或先进知识获得的产品或服务。
3.企业具备较强的创新意识,企业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活动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0%。
4.企业具有一定的科技创新经费投入并具有持续开展科技创新活动的能力。
5.企业规模符合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发展改革委、财政部联合印发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要求,企业范围包括农业、工业和服务业等科技型企业。
6.企业上年度未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有严重环境违法或严重失信行为。
1.申报时间:分三批次认定,企业网络申报截止时间分别为5月20日、8月20日、10月20日。逾期不再受理。
2.申报方式:详见《浙江省科技型中小企业申报指南》(附件1)。
经认定的省科技型中小企业应当通过“企业研发服务在线”报送上一年度发展情况报表。连续两年未报送发展情况报表的,取消科技型中小企业资格。详见《浙江省科技型中小企业报表报送操作指南》(附件2)。
钱塘区经信科技局
赵忠源 82985357
技术支持
陶 砾 87054113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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