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企业:
为加快“下沙科技城”建设,大力实施创新驱动,引导企业增加研发费用投入,根据《开发区关于推进科技创新创业的若干政策》(杭经开管发〔2017〕305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2017年度开发区企业研发投入资助政策的兑现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政策条款
第6条政策条款“支持企业研发投入。按规定享受税务部门研发费用加计抵扣的科技型企业,按国家高新技术企业5%、其他企业2%的额度对研发费用(自筹部分)给予资助,最高200万元;研发费用占销售收入比重超过5%的,再对研发费用较上年增长部分的20%给予资助。每家每年最高500万元”。
二、申报材料
1、2017年度科技政策奖励申请表(附件2);
2、研发项目清单(附件3);
3、2017年加计扣除税务鉴证报告;研发费用占销售收入比重超过5%的企业请分别提供2016年和2017年两年的税务鉴证报告和企业审计报告。
4、已获得资助的企业需填写“企业已获得的财政扶持资金情况表”(附件4)
5、国高企业请提供证书复印件;
6、填报科技统计报表的企业请提供“企业研发项目情况(表号107-1表)”、“企业研发活动及相关情况(表号107-2表)”复印件;
7、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申报程序
1、申报时间
即日至2018年12月5日。
2、申报流程
申报单位在提交纸质材料的同时,需扫描相关材料上传至网站审核备案。请登录“杭州东部创新创业服务平台”(易创网:www.echuang.org.cn)。注册“企业用户”,登录进入“系统管理”,左侧列表选择“科技政策申报”,填写并将附件材料以“一个企业一个压缩包”形式上传。
3、受理审查
资料受理及初审后,将会同财政等部门联合审查,并综合政策附则有关规定,形成建议奖励名单。
4、名单确定和资金下达
奖励名单经开发区管委会审定后,予以公布下达。
四、注意事项
1、其他限制性条件详见《关于推进科技创新创业的若干政策》附则,其中,未按规定上报科技活动统计报表的,不予资助。
2、将申报材料装订成册一式一份递交开发区人才科技局科技科西五楼521室(金沙大道600号)。
3、提交的所有材料需加盖公章。
附件:1、《关于推进科技创新创业的若干政策》
2、科技奖励申请表;
3、研发项目清单;
4、企业已获得的财政资助及正在申报的其他各类财政资金情况表
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才科技局
相关政策奖励咨询请咨询: 0571-868723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