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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9年度科技创新创业政策兑现即将启动,附申报方法
  • 2020-03-05 来源:
  •  

    对新认定的杭州市“雏鹰计划”企业、杭州市高新技术企业,给予10万元配套奖励;对新认定的浙江省科技型中小企业给予3万元奖励。

    为全面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充分发挥科技创新的支撑引领作用,根据《关于进一步推进科技创新创业的若干政策》(钱塘管发〔201930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2019年度钱塘新区科技创新创业政策的兑现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申报对象

    在钱塘新区注册、纳税,且正常开展生产经营活动的企(事)业单位。

    申报时间

    20203102020331日。

    申报方法

    一、企业申报:均在线上申请,提交PDF盖章版材料。需专家评审的,先提交纸质材料至市场监管分局标准计量科初审(具体联系方式见附件2),初审通过后再进行线上申请。

    网报方式:

    1、登录杭州东部创新创业服务平台(易创网:www.echuang.org.cn)。

    2、企业用户登录后,进入系统管理,在左侧选择科技政策申报,选择相应政策条目。

    3、扫描材料、编写目录、按序排列后,以一项申报、一个压缩文件形式上传。

    4、符合多项奖励条款的,需按一个奖项、一张申请表、一套证明材料形式提交材料。

    二、第三方机构和部门审查。先由第三方初审并提出意见,由政府部门结合申报资料、第三方及专家评审意见进行联合审查,审查通过后按相关规定拨付资金。

    注意事项

    1.申报原则为自愿申报,不补办,不兑现。

    2.申报单位申请的各类资质、资格等,需在2019年自然年度内取得

    3.如在申报后3个月内发生更名的,请及时告知。

    4.申报单位如属于新引进或新设立、处于培育期内的企业:一般科技企业为3年、生物医药企业为5年其中新药研发类企业为7应在申报表上明确标注。

    5.政策中房租补贴最高不超过以下标准:下沙区域楼宇1.5/平方米·天,厂房1.2/平方米·天,工业仓储1/平方米·天,高校物业1/平方米·天;江东区域楼宇1.2/平方米·天,厂房1.0/平方米·天,工业仓储0.8/平方米·天;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6.申报单位已获同类资助(奖励)的,按从优从高不重复原则办理,不再重复资助(奖励)。

    网络平台及注册问题咨询:0571-86843493。政策各条款具体受理联系人、联系电话、需提供材料清单详见附件2

    附件

    1、关于进一步推进科技创新创业的若干政策

    22019年度科技创新创业政策申报条款、受理联系人及需提供资料清单

    32019年度科技创新创业政策奖励申报表

    42019年度专利申请资助汇总表

    52019度标准创新政策奖励审核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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