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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于2020年度钱塘新区第二批大学生创业项目无偿资助申报的通知
  • 2020-05-09 来源:
  •  

    关于2020 年度钱塘新区第二批大学生创业项目无偿资助申报的通知


    钱塘新区各大学生创业企业:

    根据《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关于服务“ 六大行动”打造人才生态最优城市的意见》(市委办发〔2019〕41 号)和《杭州市大学生创业资助资金实施办法》( 杭人社发〔2018〕107 号) 文件精神,现组织开展区内大学生创业企业2020 年度第二批大学生在杭创业项目无偿资助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

    资助对象为在杭普通高校在校生及毕业后五年内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含留学生等)在钱塘新区范围内创办企业。

    二、资助标准

    申请项目将由市人力社保局和财政局等部门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对符合无偿资助条件的项目给予五个等级进行资助:5 万元、8 万元、10 万元、15 万元和 20 万元。

    三、申报条件

    1. 创业项目应符合我市产业发展导向。申请资助企业注册满3 个月以上。

    2. 大学生担任企业法定代表人并依法在该企业缴纳社保,且大学生创业团队核心成员出资总额不低于注册资本的 30

    3. 在杭普通高校在校生申请创业资助资金的,必须持有在校期间接受孵化的证明,并且是在钱塘新区落地转化的创业项目。

    4. 申请资助的大学生创业者或创业企业应具有良好的信用状况。

    5. 申请企业和大学生创业者(含法定代表人及大学生股东)未获得大学生创业项目资助、留学生创业项目资助、孵化器或科技初创企业培育等市级专项资金(经费)项目资助。

    四、申报材料

    1. 杭州市大学生创业项目无偿资助申请表( 附件1),要求用A4 纸打印,并在指定区域加盖申请企业公章。(一式两份,及电子版)

    2. 杭州市大学生创业无偿资助项目情况表( 附件2),要求用A3 纸打印( 可续页),其中“ 项目市场前景及发展计划( 400 字)” 这一栏另附页, 所有材料加盖申请企业公章。(一式两份, 及电子版)

    3. 大学生法定代表人和出资大学生股东的身份证复印件、学历证明复印件,需核对原件( 在校生提供校

    方出具的在校生证明及在校接受项目孵化证明原件),要求所有材料加盖申请企业公章。(一式两份, 及加盖公章后的照片或PDF 版)

    以上材料按照顺序整理成册(活页式装订),一式二

    份。

    五、申报办法

    1. 请各企业于2020 年5 月22 日前,将上述材料电

    子版发送至364513727@QQ.com,邮件主题:公司全称+ 无偿资助申请,逾期不予受理。( 下次受理时间约 2020

    年8 月。)

    2.电子稿审核通过后,凭审核通过邮件通知截图,将加盖公章的材料,交至钱塘新区行政服务中心( 下沙:幸福南路1116 号和茂大厦一楼钱塘人才综合服务窗口;

    大江东:江东大道3899 号 3 楼投资之家自助服务窗口C02)。未按规定时间递交纸质材料, 视作放弃申请。3.不明事项可联系陆老师, 电话 82987524。

    附件:

    1. 杭州市大学生创业项目无偿资助申请表

    2.

    杭州市大学生创业无偿资助项目情况表

    杭州钱塘新区社会发展局2020 年5 月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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