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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于开展2019年杭州市“雏鹰计划”企业认定的通知
  • 2019-07-31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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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钱塘新区各企业: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科技型企业成长,完善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根据《杭州市科学技术局 杭州市财政局关于推进杭州市“雏鹰计划”企业培育工程的实施意见》(杭科高〔2019〕68号)和《杭州市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杭科高〔2019〕32号)的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开展2019年杭州市“雏鹰计划”企业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注册地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的法人企业,符合我市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导向要求。

    2.企业注册成立时间在2014年8月20日(含)至2019年2月20日(含)之间。

    3.企业具有一定的创新能力,拥有自主知识产权(获得至少一项Ⅱ类及以上知识产权成果或申请至少一项发明专利);拥有一支稳定的研发团队,直接从事研究开发的科技人员占职工总数的15%以上;研发经费单独建帐,研发投入占当年企业主营业务收入的5%以上,且上年度研发投入大于50万元(含),成立不足一年的企业,从成立之日起,累计研发投入大于50万元(含)。

    4.企业在技术及商业模式创新上有优势;具备一定的技术与市场成熟度,市场化计划切实可行;市场开发潜力大,成长性好。

    5.企业申报时上年度销售额在5000万元(含)以下;成立不足一年的企业,从成立之日起累计销售额在5000万元(含)以下。

    6.企业申请认定前一年内(成立不足一年从成立之日起)未发生重大安全事故、重大质量事故、严重环境违法行为或严重失信行为。

    二、申报流程

    1.企业自评。企业对照认定管理办法进行自评,认为符合认定条件的,对照认定管理办法和本通知要求,组织申报材料,向钱塘新区科技部门提出认定申请。

    2.网上申报。通过杭州市科技创新云服务平台(http://d.zjsti.gov.cn/ccphangzhou/)进行网上申报。推荐使用Chrome浏览器或360浏览器极速模式打开,企业用户点击“法人登录”,使用浙江政务服务网账号登录,无政务服务网账号的请先注册。登录系统完善基本信息后,进入“杭州市‘雏鹰计划’”模块填写《杭州市“雏鹰计划”企业认定申请表》,并上传佐证材料。完成网上申报后,将《杭州市“雏鹰计划”企业认定申请表》和佐证材料一式一份(加盖公章),报钱塘新区经发科技局留存,申报材料可通过邮寄方式送达。

    3.审核报送。钱塘新区经发科技局对申报企业提交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完整性和企业申报条件、运营状态以及上年度是否发生重大安全事故、重大质量事故、严重环境违法行为或严重失信行为等进行审核,并对通过杭州市科技创新云服务平台推荐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将纸质推荐函和《杭州市“雏鹰计划”企业推荐汇总表》(均加盖公章)报送至市科技局。

    三、申报截止时间

    企业网上申报截止日期为2019年8月18日,申报截止后,不设材料补正环节;纸质材料报送截止日期为2019年8月20日,可通过邮寄方式送达。

    四、其他事项

    1.本次评审采取网络评审,择优认定,请各申报单位认真核实网络填报数据。

    2.为避免截止期网络申报拥堵压力,同时为加快区级审核进度,请企业于18号前务必完成网上申报,尽量提前提交网络申报材料。

    3.新认定的“雏鹰企业”,在认定为国家重点扶持领域的高新技术企业时,“国高企”补助经费按补差处理。

    五、联系方式

    1.业务咨询

    钱塘新区经发科技局:屠佳阳,联系电话:82985357。

    地址:杭州钱塘新区江东大道3899号办事服务中心617室。

    2.网络咨询

    陶 砾 联系电话:87054113

    附件:附件材料清单

                                               杭州钱塘新区经发科技局

                                                   2019年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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